关于公布我校参加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分数线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6]050号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自
  2005年
  6月起,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采用满分为
  710分的计分体制。为做好毕业生申请学位和在校生申请奖励学分的审批工作,根据“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分数解释”和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经与外国语学院研究,并报分管校长同意,现确定我校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
     
 
 
      1、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名的要求分数来确定(05年6月和05年12月考试的合格线均为425分)。
  2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0分。以此作为《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第三条第6款和《浙江财经学院〈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规定》第四条第1款的补充,从2002级学生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