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大案例教学使用力度,带动案例教学方法创新和理念传播,探索不同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范式,推动案例更好服务实践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委托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会计教指委)试点开展第二批“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关于开展第二批“精品案例课堂”建设的通知》。

本次“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面向所有MPAcc培养单位征集立项(立项书模板及“精品案例课堂”项目视频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通知),请有意愿申报的培养单位于12月15日之前将立项书提交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pacc@ru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邮寄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室,林老师,18810445482。


链接:http://mpaccesc.ruc.edu.cn/info/1021/26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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