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确定会计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卓越之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张嘉伦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曹煜 联系电话;86735830
经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确定会计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卓越之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张嘉伦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曹煜 联系电话;8673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