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大〔2023〕29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浙财大会〔2024〕7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定,学院初评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是否参加竞争性评审

1

杨萧

2024

会计专硕

否

2

陈茗

2024

会计专硕

否

3

李姣姣

2024

会计学硕

否

4

方敏芝

2024

会计专硕

否

5

李叶芳

2024

审计专硕

否

6

沈心语

2024

资产评估专硕

否

7

陈菡

2025

会计专硕

否

8 汪婷 2025 会计专硕 否
9 程敏鉴 2025 会计专硕 否

公示期:9月30日—10月12日,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果对上述人员有异议或者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电话向组织进行反映,其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联系人:曹煜,联系电话:0571-86735830。

 

下一条:我院研究生参加第四届中国ESG学术论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