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3届各班: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届本科论文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毕业论文系统进入。待2022届学生论文归档结束和2023届学生信息导入完成后,将于10月下旬开通系统登录账号。论文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1,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见附件2。
一、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发挥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选题应着重考虑与实践基地、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选题确定后共同拟定写作思路,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饱满,学生撰写论文写作提纲并在论文系统中上传供导师审核。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各学院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备选题目,对选题质量进行监控,防止题目过陈旧、过大以及过于集中。
二、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者,不得安排论文(设计)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规范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各学院应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并安排记录员记录,答辩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学生开题报告经答辩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环节。
三、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毕业设计要求附有相关设计材料。论文撰写可参照往届优秀毕业论文,详见图书馆网站-财苑文库-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建议各学院开设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辅导课程或举办相关讲座,对学生进行文献综述撰写、论文撰写、写作辅助软件、科学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四、论文指导及评阅
1.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定期关注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体现对学生的指导记录。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语要客观详实、言之有物、具有针对性,杜绝千篇一律。
五、答辩工作
1.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2.答辩时,应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建议安排在毕业典礼之后,同时不得晚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六、档案管理
1.电子档案
学生论文相关的整套材料全部存放于论文系统中。此外,各学院要将整套材料进行电子存档,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学院管理员须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材料,按不同专业、班级进行归档。材料包括:开题报告、论文正文、评阅单。子文件名以材料名称加学生姓名命名,如:“开题报告-张三”;文件夹名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如:“130104100205-张三”。
2.纸质档案
由于使用论文管理系统,纸质存档材料包括3类: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论文检测报告;3.答辩记录本。上述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七、论文抽检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八、其他
1. 学院和论文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在指导过程中通过预警、抽查、询问等方式早发现、早干预问题。学校将在答辩前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2.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专业型人才,提高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办法申请免写毕业论文,详见附件3。
3.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包括:完成的质量情况;指导教师数、人均指导学生数、结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上传到论文系统中。
教务处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1.毕业论文系统使用指南
2.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文件、格式规范)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浙财大〔2014〕27号)
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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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相关材料.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