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进行校级自查的通知
浙财院教(2006)5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教务处将对2005年度的3门省级精品课程(投资银行学、高级财务会计、西方经济学)组织校级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课程自查、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专家审阅材料及浏览课程网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课程自查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完成。
(1)各门课程应写出课程自评报告,从总体上阐述课程建设情况,内容主要应包括:课程建设开展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建设计划等。
(2)各门课程应对照“2005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自查评分表”(附件)进行自评,按二级指标写出自评结果及依据。
3.各门课程应于11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结果及依据、支撑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其中,自查报告、自查结果及依据均需一式八份,支撑材料一份。
4.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于11月20日左右进行检查,课程负责人汇报时间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1. 2005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自查评分表
2. 自评结果及依据参照格式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