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批校级一类课程进行检查的通知

        浙财院教[2006]50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教务处将对第四批校级一类课程组织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检查对象

序号

课程名称

所在学院

课程负责人

1

网络会计

会计学院

郭德贵

2

计算机组成与系统结构

信息学院

傅卫卫

3

基础日语

外国语学院

刘学、李惠娟

2.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课程自查、专家审阅材料及浏览课程网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课程自查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完成。

(1)各门课程应写出课程自评报告,从总体上阐述课程建设情况,内容主要应包括:课程建设开展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建设计划等。

(2)各门课程应对照“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评估指标”(附件)进行自评,按二级指标写出自评结果及依据。

3.各门课程应于11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结果及依据、支撑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其中,自查报告、自查结果及依据均需一式八份,支撑材料一份。

4.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于11月20日左右进行检查。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评估指标  

      2.自评结果及依据参照格式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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