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高级财务会计》等十门课程为我校第二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浙财院[2005] 54号
各二级学院(部):
    经专家组审议,并经学校批准,确定10门课程为我校第二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现将立项课程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程名单
编号课程名称负责人所属学院1高级财务会计邵毅平会计学院2基础会计徐亚明会计学院3思想道德修养黄学规人文艺术学院4综合英语张燕文外国语学院5市场营销学靳  明工商管理学院6人力资源管理陈惠雄工商管理学院7社会保障学田家官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8税务管理与纳税检查沈玉平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9数据库应用基础王  衍信息学院10金融市场学楼  远金融学院
    二、建设要求及经费
    1.各门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期为三年(2005年5月-2008年5月)。一年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门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如果出现建设迟缓、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建设到期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凡通过验收达到标准的,学校将认定为精品课程,并推荐参加省级或国家精品课程评选。
    2. 精品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等,尤其是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教学与管理,将相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集、试题集、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教学资料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全校其他课程的建设。
    3.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为文科类4万元,理工类6万元,立项时先拨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50%。其经费管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课程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2003]176号)执行。
    4.各门课程负责人及二级学院要认真实施课程建设方案,合理使用课程建设经费,以保证精品课程的建设质量。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我校第三批一类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财经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