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第三批一类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浙财院[2005]4号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浙财院 [2002]201号)的规定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组织专家组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校第三批一类课程进行了终期评估验收。从评估的结果看,第三批一类课程建设有四大亮点,即: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比例明显提高;教学内容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等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课程建设目标还不够清晰,立足点还不高;过程管理尚较薄弱;有的课程缺乏有特色的、标志性的建设成果;经费使用普遍还不够合理等。
    根据专家组评估的结论,确认《法律基础与经济法》、《基础会计》、《管理学》、《管理会计》、《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CC++程序设计》、《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高级财务会计》、《税务管理与纳税检查》九门课程评估验收合格,各门课程各项指标得分如下:
 
指标
课程
师资队伍
教学条件
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
教学管理与
教学改革
总分
法律基础与经济法
18
15.82
35.3
15.52
84.64
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17.61
18.18
35.6
17.30
88.69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15.64
17.1
34.15
15.72
82.61
CC++程序设计
15.86
17.4
34.67
16.9
84.83
税务管理与纳税检查
16.3
16.1
35.4
17.2
85
管理学
15.86
16.74
35.02
16.46
84.08
基础会计
16.91
17.58
35.19
16.58
86.26
管理会计
16.05
16.7
35.32
16.82
84.89
高级财务会计
17.36
16.0
36.11
16.6
86.07
 
    课程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验收通过的课程,各二级学院及课程负责人仍然要加强管理,在巩固课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深化课程的教学内容、手段等各方面的改革,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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