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职教中心09年专业教师招聘方案

一、2008年绍兴市职校专业课教师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09年待发)

1、下列人员可应聘职校专业课教师:(1)绍兴市(所辖三市两县一区,下同)户籍,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7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3)绍兴市户籍,列入2003年、2004年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的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专业对口的2007年、2008年全日制师范类职教师资本科毕业生。

2、下列人员可应聘职校实习指导教师:(1)绍兴市户籍,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或技师技术等级,年龄37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绍兴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国家级职工(职校师生)技能大赛一等奖者,户籍不限。

3、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及实践技能操作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笔试35%,面试35%,实践操作25%,附加分5分)。笔试为闭卷,主要考查专业知识;面试为上课(或说课)及其他综合知识问答;附加分由市教育局根据毕业生提供材料审核、确定,最高分值为5分。计分办法为:省优秀毕业生、获得国家级职工(职校师生)技能大赛一等奖者3分,研究生学历、低保及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在校期间三次(按学年度计)及以上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省技术能手2分,在校期间两次(按学年度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市技术能手1分,在校期间一次(按学年度计)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市职工(职校师生)技能大赛第2名者0.5分;企事业对口岗位工作经历满两年者1分,满三年及以上者2分。

二、绍兴市职教中心09年专业教师招聘计划

1、专业课教师

建筑2人(其中建筑装饰1人,建筑预算1人)

会计2人(会计电算化操作熟练,全省比赛获奖;或研究生学历优先)

电子商务1人(全国、全省比赛获奖优先)

2、实习指导教师

电子电工1人(全国、全省比赛获奖优先)

机械2人(普车、数控加工操作熟练;或全国、全省比赛获奖优先)

烹饪1人(全国、全省比赛获奖优先)

三、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斌 联系电话:0575-88614353;85078083;13575505739

Email:t048@sxszjzx.com

上一条: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