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3级研究生、硕士生导师:

按研究生处关于硕士论文预答辩安排的通知,为预答辩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请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论文一式4份及一份《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到会计学院郭老师处。

我院预答辩拟安排在10月27日(周二)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会计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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