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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对参加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申请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张虹书记,电话0571-87557092。

 

  周畅-申报副高岗位 (1).pdf

 赵刚-申报校聘正高岗位.pdf


 




2022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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