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班级:
2021年立信奖学金评审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等级及奖励金额:
立信奖学金设个人奖和团队奖。
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6名,奖金300元。
团队奖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4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
二、评审对象:
个人奖:会计学院2017级学生。
团队奖:会计学院学生为主体的项目(主要指: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团队中人数占50%以上)。时间:2020年7月—至今。
三、评比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2)-(7)条中的任何一条:
(1)基本条件:
a.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b.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c.通过英语四级,每个学年综合排名均在班级前60%,各科均无补考。曾获学校及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d.每个学年的体育成绩均在合格(含)以上。
注:上述b、c条件针对个人奖和团队奖的项目负责人。
(2)热爱本专业,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在专业学习上有独到见解,在省级(含)以上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作者单位署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个人奖限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学校教学实践环节(如:城乡调查、企业调查)等专业实践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调查报告或实践报告获院(含)级以上表彰。
(4)积极开展学生科研活动,申报并获得校(含)级以上课题或结题优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会计学院)。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或学校推荐参加的各项学科性竞赛、积极参加有关专业能力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6)在省级(含)以上文艺比赛、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在校(含)级以上志愿者、社会公益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比步骤: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申报,并上报有关材料。申报截止时间:4月14日16:00前。(个人奖交至带班辅导员处,团队奖交至会计学院429办公室史老师处)
(2)团队奖:初评+现场展示。根据团队申请表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打分,此分占总分50%。初评入围团队采用现场展示的形式,由学院评审小组负责评审,此分占总分50%。
(3)个人奖:由学院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4)个人奖和团队奖(项目负责人)不可同时申报。
(5)评选结果公示期三天。并在适当时间召开颁奖大会,给予表彰。
会计学院
2021年4月10日
-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立信奖学金评审表(团队).docx】已下载次
-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立信奖学金评审表(个人).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