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届各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现将开展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模范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才苑荣誉奖、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二、评选步骤

1、各班成立评优小组,并交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3.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备案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及荣誉证书电子版(文件命名:班级+姓名)

(二)报送时间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127日前交至田超、刘碧潜老师。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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