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会计学院本科生2021年“浙农-阳光”奖学金评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对象是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三年级,即2018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
1、热爱国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优良,积极上进,乐于助人。
3、认同浙农文化,在企业就业的意愿强烈,有校外实习经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年级排名为前30%。
5、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6、其他认可的条件。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评选:
1.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含)以上﹜。
2.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
3.其他认定为可以取消奖学金的情形。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浙农-阳光”奖学金名额每年为10名,每名5000元。会计学院推荐学生名额12人。
四、评审步骤
(一)申请及初评(6月上旬)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分配的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初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
3.学院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纸质版《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交给各自带班辅导员老师处,电子版《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带班辅导员老师邮箱,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3日,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面试(6月中旬)
面试小组成员由浙农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担任,结合面试情况和预审材料,按获奖名额2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选择申请“浙农-阳光”奖学金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泰隆之星”奖学金的资格。
(三)演讲与答辩(6月下旬)
通过面试的同学参加浙农控股集团组织的演讲与答辩环节,最终确定10位获得奖学金学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奖学金发放和培养办法
(一)奖学金发放
浙农控股集团通过浙江省青少年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奖学金汇至学校账户,由学校教育基金会和学生处转发给获奖学生。
(二)培养办法
浙农将在每年暑假开展为期1-2月的”为•来“实习生计划,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优先报名参加,并有机会在实习结束后获得浙农控股集团校招直通卡,凭直通卡可优先参加浙农或下属相关企业实习考察,并有机会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他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5865
附件: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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